2022年四季度债基回顾:近千只产品赎回超1亿份 这几只竟然超100亿******
中新经纬2月4日电 (薛宇飞)公募基金2022年四季度报告落下帷幕,基金份额申赎情况随之曝光。2022年债券型基金收益下滑明显,不少产品接连出现大额赎回,至四季度末,情况又是如何呢?
据Wind数据显示,2022年四季度,有996只债券型基金的净赎回份额超过1亿份,其中,超过50亿份的产品有38只,超过100亿份的有4只。从赎回率看,四季度赎回率超过50%的基金有499只,一些产品甚至被清仓式赎回,规模急剧下滑。
4只产品净赎回份额超百亿 华夏基金占2只
2022年,债券型基金出现一波赎回潮,引发市场关注。据天相投顾数据显示,去年四季度,债券型基金遭遇净赎回高达6581.22亿份,占整体基金净赎回份额的70%,当期利润则从2022年三季度的407.48亿元下降到-256.43亿元。
去年四季度,博时富瑞纯债A、华夏鼎茂A、国泰利享中短债C、华夏短债A等4只债券型基金产品的净赎回份额超过100亿份,分别约为176.49亿份、151.60亿份、102.32亿份、100.71亿份,赎回率分别高达68.27%、73.28%、62.85%、49.87%。
由于上述4只产品的赎回率较高,导致产品规模均出现大幅萎缩。净赎回规模最大的博时富瑞纯债A,由倪玉娟担任基金经理,该产品的规模在过去几年一路上扬,至2022年三季度末升至274.32亿元。但随着去年四季度债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和分化,规模出现断崖式下降,至四季度末降至约84.85亿元,较三季度末下降约190亿元。四季度,该产品的净值增长率为-1.56%,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0.02%。
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,华夏鼎茂A、国泰利享中短债C、华夏短债A的资产净值分别约为66.70亿元、67.98亿元、104.36亿元,规模降幅都较三季度末超过百亿元。在去年四季度,上述产品的收益情况不佳,净值增长率分别为-2.25%、0.09%、-0.50%,均低于各自的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。
据Wind数据,博时富瑞纯债A、华夏鼎茂A、华夏短债A的投资者中,机构投资者的占比超过90%,它们在四季度均出现大规模的净赎回,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去年较多机构投资者赎回止损的情况。
499只产品赎回率超50% 多只基金清仓式赎回
2022年四季度,债券型基金除了赎回的整体规模较大,单只产品的赎回率也较高。据Wind数据,四季度赎回率超过30%的产品有1016只,其中,赎回率超过50%的有499只,超过80%的也高达143只,超过90%的有82只。
赎回率超过90%的82只基金中,绝大多数都出现清仓式赎回,截至去年四季度末,剩余资产净值超过5000万元的产品寥寥无几。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,英大安惠纯债E的规模还有9亿元,四季度降为0。中加颐享纯债债券C三季度末的规模超过10亿元,到四季度末降到了40.48元。
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,前海联合淳安3年定开债券的规模还在62.19亿元,但四季度出现大额赎回,根据该产品2022年12月24日的公告,截至12月23日,产品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后的资产净值余额低于5000万元,因此决定暂停运作。该产品在四季报中披露,截至四季度末,产品规模仅剩35880.79元,当季度,有4位机构投资者对产品进行了清仓,分别赎回约25亿份、18亿份、10亿份、6亿份,合计赎回59亿份。
清仓式赎回的产品还有富荣中短债C,四季度净赎回39.76亿份,赎回率高达97%,四季度末仅剩1.10亿份,资产净值约9731.19万元。该产品的收益在去年出现大跌,过去一年的净值增长率为-11.52%,这在较为稳健的债基中不算多见。富荣基金旗下的另一只产品——富荣富兴纯债,基金份额在去年四季度减少了36.51亿份,赎回率超过90%,份额降至3.78亿份。根据披露,在四季度,富荣富兴纯债也存在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%的单一投资者全部赎回所持份额的情况。
不过,虽然较多债券产品出现净赎回,但也有一部分产品实现逆势增长。招商添悦纯债A的规模一直维持在1-3亿元之间,但到2022年四季度,净申购额度超过120亿份,参考其过去的投资者中绝大多数都是机构投资者,因此,应当是机构投资者对该产品进行了大规模申购。另外,南方恒新39个月定开债A、嘉实稳祥纯债A等都有数十亿元的净申购。
基金经理态度谨慎 调整优化仓位结构
对于今后债券型基金的表现,多位基金经理都在2022年四季报进行展望。
博时富瑞纯债A基金经理倪玉娟称,弱现实、强预期的基本格局短期难以改变。新冠感染人数预计于春节前达峰,但后续是否会有多轮感染还需要提防;地产销售、拿地到开工的传导链条尚不通畅,地产投资拐点未至;居民预期和信心受到长期抑制,消费能否复苏需要观察。因此,预计2023年一季度经济的复苏进程仍然会有波折,复苏基础并不牢固。流动性方面,在经济完成确定性修复之前,货币政策预计整体仍将维持宽松,DR007向政策利率收敛但中枢仍维持在政策利率下方,此外流动性分层的问题可以会一定程度上缓解。
倪玉娟表示,组合操作上,维持中性偏短久期策略,保持灵活操作。当前中高等级信用债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,信用利差预计修复,组合将结合实际流动性环境和预期变化,调整优化仓位结构,做适度杠杆。
东兴兴利C在去年四季度净赎回超过86亿份,基金经理司马义买买提在四季报中称,下一季度,将继续以“低回撤”为配置目的,关注市场的波动性;以充裕的流动性等待债券市场的资产配置机会,保持“进可攻、退可守”的投资风格。
景顺长城景颐双利A由董晗、李怡文、郭杰担任基金经理,他们在四季报中称,总体上看,对2023年国内经济的情况保持乐观。因此,从中期看,经济见底回升会带动利率中枢上移,维持对债券的谨慎观点。股票方面,当前A股估值已处于相对历史低位,仍维持对股票市场相对乐观的态度,后续重点关注疫情发展以及经济恢复情况,结构上将重点配置受益于国内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回升的个股和行业,以及竞争优势明显、景气程度可持续的高端制造业等。
(文中观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)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